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7.0%的受访者发现身边多是动不动就“吐槽”的人。对于动不动就“吐槽”的人,43.1%的受访者表示反感,仅5.3%的受访者表示欣赏。72.1%的受访者希望在公共话题的讨论中,听到更多理性声音,看到更多建设性意见。(3月22日《中国青年报》)
一些人喜欢“吐槽”,主要是想发表心中不如意之情,或是对一些社会不公平现象的一种诉求。但是,如果为实现个人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在网络媒体中“吐槽”的内容过激过多,甚至对党政机关的形象进行抵毁,或是对公职人员、社会名人进行攻击性的污名,这种“吐槽”就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成为。因此,作为广大网民朋友,对“吐槽”应保持一种理智和谨慎的态度,不能以抵毁他人为目的,更不能用“吐槽”的方式对他人造成人身攻击。因为,只有传播社会正能量才是一名网民首当其冲要举起的大旗,恶意的“吐槽”只能是让社会正能量减弱。
正如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显示,有67%的人喜欢“吐槽”,但有72.1%的受访者希望在公共话题的讨论中,听到更多理性声音。这表明,人们更喜欢理性的、带有正能量的“吐槽”。什么是正能量?通行的解释是《正能量》一书的作者,英国人怀斯曼的“一切予人向上和希望、促使人不断追求、让生活变得圆满幸福的动力和感情”,这正是当下人们普遍缺少却积极追求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要让广大百姓实现更有高质量的获得感。这种获得感从何而来,具有正能量的媒体舆论和传播就显得尤其重要。如果媒体和网民都喜欢“吐槽”,不愿意主动传播社会正能量,那普通的百姓从何得知政府为他们办了哪些实事和好事。而实际上,百姓拥有高质量的获得感,与党和国家实施深化改革的红利分配,重拳惩治贪污腐败的成果,实施普遍的惠民政策有很大的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媒体和网民有着强烈的责任心,用正能量的担当去进行传播和引导。
作为每名普通的社会人,减少“吐槽”传播社会正能量,应当敢于牺牲个人微小代价,而不能把负能量渗入诸多的口水之战中。曾有媒体报道一位的哥拉载盲人小伙不收钱,他的理由是:我不伟大,但我挣钱比你容易。于是下一位乘客坚持多付费,乘客的理由是:我也不伟大,但我挣钱比您也容易点。同一个理由,串起两颗爱心,感动了无数人。他们释放的是“正能量”。还有之前冒险托举坠楼女童的“最美妈妈”,在洪水中把群众推向岸边而自己壮烈牺牲的“最美士兵”,在危机时刻舍己救人的“最美司机”“最美教师”等等。在生死攸关时,“本能”地以自己的牺牲换回别人或更多人的生存,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因此,即便人们只是恪守职业操守和善良的本能表现,也称得上是高尚的道德体现。在网络媒体上也一样,做一名有担当、有责任的网民,就应当与各种不良的“吐槽”现象做斗争,用个人微薄的正能量引领社会风气的好转。如果每个网民都积极发挥着正能量,必然就会挤压负能量的形成,势必就形成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良好社会环境。
我们都生活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每个人都在传递正能量活动中自觉不自觉地扮演着一个角色。保持着正能量的心态和行动,可以让我们变得自信、乐观、向上,一个社会的正能量可以形成免疫气场,让道德保持健康。一个人可以不伟大,一个社会可以有瑕疵,但是不可以没有正能量;我们可以批评,可以“吐槽”,也可以挑剔,但不应该悲观,更不可以绝望。百姓需要正能量的鼓舞,为了全社会那份向善的信心和希望,我们每个人或许应该反思——在“吐槽”社会一些不好现象之前,先要保证自己积极地传递正能量,用我们的正能量去感染别人,推动社会和谐,那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
我们正走在“十三五”规划落实的道路上,正在建设和谐社会、美丽中国,需要源源不断的正能量作为动力支持,以使人们心态更加积极、阳光,风气更加淳朴、和善。那么,每个人都应力争做一个正能量的发起人或传递者。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做到“力到处,常行好事;力欠处,常有好心”,就值得称道嘉许,就是一个合格的正能量传递者。那么,坐而论道,只想着要“吐槽”,不如身体力行,让我们大家都投入传递正能量的队伍,有一分热发一分光,传递正能量,就从每天早晨开始,从每件小事开始。(林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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