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干】莫为一张“好人证”让好人受伤
发表时间: 2017-03-28 来源: 海淀文明网

  62岁的江苏句容人江志根17年来奔波不止,为的是给逝去的儿子讨要一份荣誉证书。2000年,他12岁的独子江伟华救人溺亡。2011年,江志根得到了15万元抚恤金,却没有收到见义勇为证书。2015年12月,江志根将句容市政府告上法院。今年3月15日,他收到江苏高院受理此案的通知书。他说:我就要给儿子一个名分,否则就对不起他。江爸爸的心思我们都明白,他要的不是钱,而是社会对江伟华英雄事迹的郑重承认,以告慰他的在天之灵。感动之余,不禁唏嘘不已。(3月22日《钱江晚报》)

  大力发扬好人好事,褒奖见义勇为者,是推动社会正能量建设,营造社会良好风气有效方式。近年来,中国文明网开展全国“365好人榜”评选活动,用道德模范力量引领公众文明素质的养成,不断提升社会的道德建设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举起了一面很好的大旗。可以说,敢于见义勇为的好人,已经成为社会文明发展的风尚标,好人形象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传颂,好人的奉献和牺牲精神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和良好的回报。

  但是,做好人难,做敢于见义勇为的好人就更难。尤其是社会道德出现了滑坡的时代,遇见路人摔倒到“扶也不扶”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舆论。近日,CBA球员刘哲男扶倒地环卫被指撞人,再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而62岁的江苏句容人江志根,17年来为了给儿子讨要一份见义勇为的荣誉证书,也将当地民政部门告上了法庭,这些现象的发生,更是让做好事当好人变得更为不易。虽然CBA球员刘哲男在警方监控的记录下证明了清白,本人也声称遇到类似情况还会继续“扶”,这是一种责任与担当。但是,在利益的推动下,又有多少人敢于上去“扶一把”,又有多少在遇到别人出现困境时能出手相助。

  不敢见义勇为,不敢上前扶一把,并不是我们做不到,也不是我们无能为力,关键的是担心做了好事还怕被讹,有了见义勇为还得不到承认。虽然,各地方出台了相关的条例来保护做好事和见义勇为者,国家也正在研究相关的法律机制来倡导人们敢于见义勇为,而由于法律规范的滞后,再加上社会救助机制不完善造成人们道德上出现滑坡,诸多的人遇到他人出现困境并不想出手相助,而是把自己当成局外人默默地关注而没有行动。我们也看到媒体有报道,地铁上出现的文明现象,避开都大有人在,看到小偷偷乘客的东西也装作没看见,这些现象的存在,正好说明在一些人的眼里,只要不涉及到自身,就不会去管他人身上霜。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好人,就是道德高地、精神界域上那一面面迎风飘扬的旗帜,散播社会正能量,提升公众向善力,涵养社会道德的气场。无论身处哪个社会,永远需要好人榜样,以作灯塔,以作火种。面对当前社会的存在诸多畸形现象,尤其是一些人的道德观念失落扭曲,心里只有自我,不愿做好事,也从来不做好事,致使好人成为了社会稀缺资源。江志根老人为了给儿子讨要一张“好人证”,17年的奔跑无果后,将当地民政部门告上法院,这样的现象让我觉得很是悲哀。做了好事应当得到社会的认可,也应得到政府的褒奖,如果江志根老人儿子救人之事是属实的,单独为其发一张证书,政府又能损失了什么?为讨要一张“好人证”,让一名60多岁的老人奔波了17年,从一个侧面来讲,是对做好事、敢于见义勇为现象的一种重伤害。

  国家大力奖励好人,让好人有好报,让民众很安心,也是顺民意之举,就能有效引导大家学习身边凡人善举,用最美的行动展示高尚的道德情操,使社会上好人越来越多,人人都是大家心目中的“好人”,使我们的这个社会更文明、更美好。用“最美”奖励“最美”,肯定是美上加美,社会必将更美。因此,国家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统一见义勇为条件和奖励标准,倡导公众敢于见义勇为,遇到“摔倒”现象敢于扶起而不承担责任,解除人们做好事时的思想“顾虑”,吸引更多的人去做好事当好人,使好人成为社会广泛的现象。唯此,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必将在全社会大范围形成。(林志干)

责任编辑: 李 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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