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评论】用制度守护好“道德光源”
发表时间: 2019-04-02 来源: 秦皇岛文明网

  近日,秦皇岛市出台《秦皇岛市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针对“秦皇岛好人”设立重重礼遇,并且大张旗鼓地为好人“加冕”,就是要大力弘扬这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历来倡导的价值理念。“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还受委屈”“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人民群众的这些朴素话语,也同样表达着关爱好人的真挚情怀。

  从礼遇到帮扶,秦皇岛的这一做法不仅给予好人崇高的礼遇,还为好人撑起了制度的“关爱伞”,让好人有好报不只是一种道德认同,更成为一种长效机制。如此,英雄才能流血不流泪,德者才能有所得。

  有人曾问:我们年年学雷锋,雷锋当初学的谁?答案就是身边人。正所谓“与善人游,如行雾中;虽不濡湿,潜自有润。”善行出发的原点,往往是身边可触可见的“道德光源”。身边好人就是人格化的价值观,就是活灵活现的主流精神。落实核心价值观、壮大主流精神,好人就是最好的教材与载体。用看得见、又管用的制度守护好这些“道德光源”,无论对于引导人们崇德向善,凝聚道德力量,还是对于促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都具有非凡的意义。

  做好事不图回报,这是好人的品格。让好人有好报,则是全社会的责任。礼遇好人,更加突显好人的社会价值和优秀品质,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虽然即便没有受到礼遇,好人还是会坚持做好事,但礼遇好人不仅仅体现的是对好人的尊重,更彰显了一座城市对文明的重视程度,表现了一座城市的人文关怀。礼遇,是对好人莫大的尊重和肯定,能让好人更乐于坚持做好事,并以个人的言行,燃起持续不断、引人向善的精神火炬。

  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给好人以礼遇,不仅让这些温暖着社会的好人从内心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形成能量互动的良性循环,更能够形成一种价值认同和取向,催生出更多好人,从而营造出关爱好人、争做好人的社会氛围和孵化机制。

  礼遇好人也是关爱我们自己。给好人以礼遇,表面看是对身边好人的善待,实质是对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的一种追求。当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态、人文情怀、生活理念、行为习惯,城市就会充满温度,文明也会因每个人的奉献而不断提升。(翟宏军)

责任编辑: 李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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