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壮大怀柔区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引导市民文明出行,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经上级批准,拟在怀柔城区招募一批公共文明引导员。
一、招募数量
80人
二、招募原则及岗位说明
1.招募原则:根据《北京市公共文明引导行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共文明引导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2.岗位性质:公共文明引导员岗位属政府购买的社会公益服务岗位,志愿服务性质,不属于就业岗位。
3.服务内容:提供文明出行引导等志愿服务。
4.服务时间:上岗服务时间以日常早晚高峰为主,每日总计服务时长为4-6小时(周六日及节假日休息,特殊情况除外)。根据实际需要,可临时调整上岗时间。
5.服务点位:本次招募的引导员服务区域主要为怀柔城区公交站台、主要交通路口及根据工作需要的其他点位。
6.岗位补贴:按照北京市文明引导员补贴标准发放。
三、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首都,热爱家乡,热爱公益,崇尚文明,品行端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北京市户口且在怀柔城区长期居住人员;
3.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障碍,无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皮肤过敏等不适合从事站台或路口服务的疾病或各种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以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为准);
4.热情、耐心,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学历高者优先),年龄在55周岁(1968年以后出生)以下男女均可,具有一定文字功底,曾从事过活动策划、组织、运行等工作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退休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会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具有写作能力者优先;
7.服从岗位安排。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3-11月17
2.公告途径:文明怀柔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3.公告咨询:李老师,69656323(公告期间内9:00-11:00,14:00-17:00)
4.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11月22日(上午9::0-11:00下午:14:00-16:00)
5.报名地点:区文明办二层会议室(青春路22号)
6.现场报名材料:本人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③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④初中以上(含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北京市怀柔区公共文明引导员报名登记表》(请在“文明怀柔”公众号扫描二维码自行下载,打印完成后进行填写。)
(二)资格审核
由怀柔区公共文明引导大队组成资格审核组,十日内完成资格审核,通过文明怀柔微信公众号发布合格者名单,并同步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募全过程,在招募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关注“文明怀柔”微信公众号)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长为60分钟,笔试地点待定,笔试时间初定12月4-7日。(采取自主出题办法,由公共文明协调办组织制定试卷,考试内容为《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文明礼仪、文明城区创建有关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选取前100名进入面试。(面试题目采取自主出题办法,由公共文明协调办组织制定面试考题,每人限时15分钟)如招募人数不足面试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四)体检及上岗
1.被招募人员笔试、面试通过后,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北京怀柔医院、怀柔区中医院自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预计上岗时间为2024年1月,实行一个月的上岗试用期。
2.试用期合格后,由区公共文明协调办正式批准上岗,双方签订《北京市怀柔区公共文明引导员志愿服务协议书》,并进行登记注册。
(五)监督指导
本次招募全过程邀请派驻组监督指导。
具体事宜由区公共文明协调办负责解释。
附件:
怀柔区公共文明引导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