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2017年为群众拟办重要民生实事
发表时间: 2017-02-09 来源: 北京怀柔文明网

  一、方便群众出行,改善群众居住条件(5项)

  1.优化公交出行线路,提升公交候车环境。调整北部山区公交线路运行时间,增加宝山镇、汤河口镇、长哨营满族乡、喇叭沟门满族乡直达车;优化中心城区至各大景区公交线路;安装公交站亭100座;安装公交站牌1000个。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2.喇碾路缓堵工程。服务北部山区旅游发展,缓解喇碾路交通拥堵,建设停车港湾8处,完善交通标志,重铺沥青路面。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公路分局

  协办单位:喇叭沟门满族乡

  3.保障性住房建设。怀柔新城03街区下元、钓鱼台及东关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安置房9.89万平方米、1050套,需改造户数450户。

  完成时限:2017年开工

  牵头单位:怀胜公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怀柔镇、龙山街道

  4.山区搬迁。2017年计划完成山区搬迁1361户、3034人。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农委

  协办单位:雁栖镇、桥梓镇、琉璃庙镇、汤河口镇、宝山镇、长哨营满族乡

  5.农村住宅抗震节能工程。推广使用圈梁、组合柱、外墙保温、更换塑钢门窗等抗震节能保温技术,对农村住宅,村属公共、公益场所用房实施抗震节能改造工程。2017年计划完成村级公共服务场所及3000户农村住宅改造,其中:2000户单项改造,1000户新建翻建。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农委

  协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

  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9项)

  6.环境建设重点任务100项。开展市容环境、秩序环境、设施环境、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水务局、示范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环卫中心、各镇乡街道

  7.村级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为确保怀沙河、雁栖湖流域水质达标,对上游62处既有污水处理厂站进行扩容、升级,改造后污水厂站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北京市新地标村庄A级,全面实现稳定运行,日污水处理规模提升至2300吨。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渤海镇、雁栖镇等属地镇乡

  8.2017年北京市高效节水器具推广(手持花洒)项目。为居民小区换装高效生活用水器具(手持花洒)3000套。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龙山街道、泉河街道

  9.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包括:田间路、主村到自然村道路硬化;沟渠、排洪沟治理;护村坝建设;美化绿化工程。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农委

  10.绿化美化工作。首都绿色村庄创建:各镇乡对村庄进行绿化美化提升,报区绿化办初审,确定拟创建首都绿色村庄,10月初由首绿委对我区拟创建绿色村庄进行检查验收(2017年计划创建6个);农村边角地绿化:按照北京市村庄绿化美化实施方案(2015-2020年)计划,2017年我区计划完成5个村庄边角地绿化;小城镇绿化美化:计划对桥梓镇周边绿地进行绿化提升;增彩延绿工程:对怀柔立交桥西侧绿地进行绿化景观提升。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协办单位:各相关镇乡

  11.怀柔区2017年森林健康经营项目林木抚育项目。完成生态公益林林木抚育面积12.6万亩。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协办单位:各镇乡

  12.怀柔区2017年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工程。完成国家重点公益林林木抚育面积3.5万亩。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协办单位:各镇乡

  13.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在全区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机械作业补贴政策,以促进秸秆收集和秸秆膨化饲料利用工作。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农机中心

  协办单位:各镇乡

  14.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该项目涉及7家景区的24处隐患点。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

  牵头单位:区旅游委

  协办单位:怀北镇、雁栖镇、渤海镇

  三、提升市民生活品质(3项)

  15.二类公厕建设。在城区、国道、主要公路、旅游沿线、镇政府所在地新建、改造二类公厕3—4座。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牵头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相关镇乡街道

  16.社区科普体验厅建设。建成一座以虚拟现实体验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航天主题科普体验厅,宣传展示航天重大专项科技成果。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科委

  协办单位:龙山街道

  17.社区菜店、营养快餐店建设工程。新建或规范提升社区菜店10家,新建或规范提升社区营养快餐店5家。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牵头单位:区商务委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分局、相关镇乡街道

  四、扩大基本公共服务(6项)

  18.社区(村 )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在全区建设25个社区(村)养老服务驿站。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划分局、区残联、区公安消防支队、各镇乡街道

  19.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完成药品抽验375件,药品快速检测200件,完成食品送检2000件,快速检测食品样本2000件,辖区165家零售药店检查覆盖率达100%;辖区94户食品生产(含小作坊)企业检查覆盖率100%,4026户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主体检查覆盖率达100%;辖区4435户餐饮经营本体年检查覆盖率达100%,投诉举报办结率100%。年度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96%以上,药品监督性抽检合格率97.5%以上。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单位:区农业局、区园林绿化局

  20.部分行政村4G通信信号深度覆盖工程。完成平原镇乡15个行政村的4G通信信号深度覆盖。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

  21.开展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为全区每个村(居)委会配备1名职业律师作为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结对律师每两个月至少深入村居开展公益法律活动1次。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协办单位:各镇乡街道

  22.“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公益电影放映万余场;开展夏日文化广场活动区级演出20场,组织文艺演出星火工程800余场,实施周末场演出计划60余场;实施文艺培训春风工程。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协办单位:各镇乡街道、区文化馆

  23.外聘专家来怀出诊。年底前实现每个工作日至少30名专家在怀柔区内出诊,年出诊量达到7500人次。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

  五、提高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3项)

  24.困境儿童分类福利保障和救助项目。一是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报告、保护、救助机制;二是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三是通过日常巡视救助街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困境儿童提供帮扶转介、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和权益保护。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残联、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教委以及各镇乡街道

  25.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福利机构补贴。保障我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特困、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困境家庭、残疾人等符合条件人员)基本服务需求,为入住定点福利机构发放补贴,探索创建老残一体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残联以及各镇乡街道

  26.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全区共认定低收入农户10694户、21953人,在“十三五”期间,确保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农民平均水平。2017年实现累计达标5000户、1万人。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农委

  协办单位:区直81个成员单位及各镇乡

  六、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7项)

  27.就业再就业。安置城乡劳动力就业5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培训城乡劳动力2000人;本区生源愿回乡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协办单位: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乡街道

  28.社会保险工作。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完成社保基金征缴指标任务;五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29.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待遇管理工作。保证全区符合规定条件的约2.34万名老年居民无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3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率达到96%。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3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参合率达到98%。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32.劳动关系调控。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检查,全年对750户(次)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0%,案件调解率不低于40%。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33.为农村地区农民住宅购买保险。

  完成时限:2017年底

  牵头单位:区农委

  协办单位:各镇乡 (怀柔报)

责任编辑: 宋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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