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河口公益法律服务覆盖23村
发表时间: 2017-08-28 来源: 怀柔报

  法律服务是基层司法行政的重要职能之一,近年来,汤河口司法所始终坚持“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以为各村居委会和广大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目标,深入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使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明显提升。目前,该所村居公益法律服务结对律师共4人,分别来自环亚所和刘斌所,服务辖区23个村居委会。

  今年以来,该司法所全面扩大村居公益法律服务的影响力,利用网络、微信、户外显示屏等新媒体,通过“大美汤河”微信公众号、H5页面等载体和送法进村居、“疏解整治促提升”等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在各村居委会公开结对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使辖区群众切实了解和掌握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时间、方式和内容,进一步增强村居公益法律服务的影响力,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村居公益法律服务。

  为确保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成效,该所还采取了“125”工作法。1是指每月底对下月律师进村入居开展服务活动的内容、时间进行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2是指每周与村居委会和律师两方分别进行沟通,了解村居委会和广大群众的实际需求,确定律师进村的时间、方式和内容。5是通过入户式、网络式、会诊式、预约式和坐班式的五种服务方式,切实提升村居公益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入户式即根据老百姓实际法律需求,进行调解、提供咨询等,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里。网络式指通过电话、邮箱、微信等载体,向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特别是今年还建立了镇级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微信群,利用此群发布律师下村通知、推送相关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等。会诊式指对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及时组织结对律师集体会诊,切实帮助居民解决问题和难题。预约式指接到村居委会或村居民的电话预约,在约定时间安排结对律师进村开展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活动。坐班式指安排村居结对律师每周五上午到司法所坐班,为辖区村居民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自去年10月至今,该所结对律师共开展村居公益法律服务200余次。

  此外,该所还有效落实职责明确、互为补充的工作机制。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由所长负总责,同时确定两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到时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同时充分发挥联系村居和律师的桥梁纽带作用,协调村居组织为律师开展活动提供便利,做到工作日期间与律师共同进村,切实做好律师日常服务情况的记录、监督和评价,做到一村一居一本、一事一记。同时注重收集律师在服务过程中好的事迹素材,每季度上报一篇典型案例或者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此外,完善法律服务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将村居法律顾问作为司法所工作力量延伸和补充,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截至目前,已为村居委会的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建议15次,针对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以案释法5次、法治讲座2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通讯员 沈芳)

责任编辑: 杨彬

主办单位:北京市怀柔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首都文明网工作组
E-Mail:bjhrwmw@126.com Telephone number:86 - 010 - 69645375
ICP 备案序号:京ICP备 060334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