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紧盯“法治化”目标,相继出台《怀柔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文件的起草、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决定与公布、备案审查、后评估与清理均做了详尽明确的规定,形成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监督”全流程监管机制。
二是把握“规范化”路径,落实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将各单位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等事项列入法治督察内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到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责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并有效实施。
三是扭住“专业化”方向,全区公职律师数量大幅增长,基层司法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数和比例位居全市前列。切实提升审核工作能力,开展初次从事制治审核人员职前培训,常态化实施司法所新入职人员挂职锻炼、日常小切口培训,多措并举推动文审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四是发挥“防火墙”作用,坚持源头管控法律风险,涉怀柔科学城重大协议全部经过法制审核,强化对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安全生产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全流程监管;及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定期清理废止文件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推动法治建设融入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格局。
目前,怀柔区已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区政府和各部门现行有效的188件文件实现了统一公开发布、统一平台查询。2021年以来区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履行了法定程序,均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和被纠错情况发生,为全区各单位依法履职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