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评论】捍卫规则,关键是执法要“硬”起来
发表时间: 2018-10-23 来源: 北京延庆文明网

  高铁、动车、地铁频现“霸座”事件。声讨之声,不绝于耳。但是为何却成效甚微呢?霸座男,霸座女,霸座爹,霸座妈,霸座老外,对于规则缺乏起码的敬畏,成为霸座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源。为什么有些人明明违规,却不能第一时间及时处理,非要等到新闻事件持续发酵,全民声讨,才事后追责,关键是执法要“硬”起来。

  从2014年起施行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第2项规定: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其中包括“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霸座行为可以算威胁到铁路安全的行为。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应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显然我们没有看到这样的处罚真正在实际执法中表现出来。同样,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3项明明白白地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但是上述的霸座主角,可曾受到这样的严厉处罚呢?显然也没有。

  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但不依法依规执法,自然对于法律捍卫规则的权威进一步削弱。法治社会一切依法行使,但是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柔性”执法,以批评教育为主,以罚款了事,导致“杀鸡儆猴”的法律震慑效应并没有得到灌输和彰显,于是前赴后继的违法违规者络绎不绝,前有车,后有辙,破窗效应的凸显,恰恰说明执法太“软”,违法成本太低。笔者这里不是苛责执法者执法的“软”,而是想说,以人为本固然是根本,但是依法捍卫规则才是王道。高铁、动车、地铁频现“霸座”事件,说明了我们有些执法者不是站在执法的角度上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而是站在服务的角度上,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甚至选择“柔性”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自然无法形成有效的法律震慑效应,自然不能给违法违规者予以严惩,自然无法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道德与法制是捍卫规则的两件法宝,“霸座”事件看似道德层面,其实已经上升到法律的领域。当一味地谴责无效时,违法违规者的道德底线已经沦落到可以忽略不计时,这时最需要担当的就是法律的挺身而出。我们不能让道德滑坡击穿法律法规的最后底线,也不能纵容违法违规者一次又一次以身试法,屡次违法。所以作为执法者要切实担负起捍卫法律尊严的义务,切实依法依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法律的尊严。同样,这个社会也应该对于执法者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包容,我们不能以自己的喜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判断执法者的执法尺度。不能借助网络舆论对执法者刻意施压。法律法规既然有明文规定,就要依规依法执法。而对于执法者,社会要给予足够的尊重和保护,不能让执法者流血又流泪,不能纵容任何威胁到执法者安全的违法行为。为执法者撑腰说话,才能让执法者执法“硬”起来,才能在全社会树立真正的法治精神。(野草)

责任编辑: 秦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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