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失信案例|倡导诚信诉讼,惩戒滥用诉权
发表时间: 2024-03-14 来源: 东城法院
u=2873710163,2169780028&fm=253&fmt=auto&app=138&f=JPEG.jpg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亦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正当行使诉讼权利是诚信原则的内在要求。然而,部分案件当事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滥用诉讼权利,既给他人造成诉累,也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应当为此付出代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因原告滥用诉权,不仅被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同时还判决原告赔偿被告律师费20万元。本案是人民法院对原告滥用诉权行为予以惩戒的典型案例,对于倡导诚信诉讼,维护社会公正,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典型意义。

  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具有正当性且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当事人利用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缠诉、滥诉,既扰乱相对方的正常生产生活,也造成其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财产损失甚至精神和名誉的损害。滥用权利者在实施侵权行为后,若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必将引起公众对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产生质疑,损害司法的公信力。受害者若无法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将对法律产生信任危机,从而寻求法律之外的解决方式,不利于社会和谐。此外,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给宝贵的司法资源造成了极大地浪费,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

责任编辑: 韩 玉
相关报道
主办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首都文明网工作组
E-Mail:dcwmb@163.com Telephone number:86-010-64075483
ICP 备案序号:京ICP备 060334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