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干]理性看待养老金上涨幅调低的问题
发表时间: 2016-03-10 来源: 海淀文明网

  3月9日上午,全国政协召开第十二届四次会议记者会。全国政协委员胡晓义表示,今年预算报告提出养老金上涨6.5%左右。此次养老金上调幅度低于之前的10%,这一调整是基于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物价涨幅温和以及企业呼吁降低税负等因素。(3月10日《中国青年报》)

  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养老金制度实施了实质性改革,建立起养老金每年增长的常态机制。至今,国家已经第十二次连续调整养老金,本届政府也是第四次调整养老金。但是,前些年养老金每年增长幅度都在10%,而按照今年两会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国家将只按6.5%左右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今年国家调低养老金增长幅度比例,让诸多网民感到十分疑惑。

  原来,国家养老保险缴纳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两大块,领取的养老金金额是不一样的。去年,国务院实施养老金并轨改革,实施了城乡居民统一的养老保险缴纳机制。养老保险待遇总体上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个人帐户部分按个人工资的12%缴纳,社会基础部分由用人单位按20%缴纳和政府补贴。由于近两年是我国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国家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再加上实施精准扶贫、调整产业结构实施供给侧改革、加快建设民生工程等,必须对国家经济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安排,才能保证国家经济的平稳发展。尤其是实行养老金并轨后,更要考虑到并轨后养老金领取的总体情况,遵循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保持养老金增长幅度与国家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如此,才能彰显社会分配公平。如果国家经济增长速度持续下滑,而养老金增长仍要保持原有的涨幅比例,势必对国家整体经济造成新的不平衡,影响的不仅仅是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更不利于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资源公平分配的客观要求。

  我们应该看到,养老保险改革,既有动力,也有阻力,不但需要漫长的时间,还要逐步推进而行,由此可见,其难度可想而知。而且,全国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更不可能一刀切。养老金的增长幅度也一样,受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更需要保持科学理性调整增长幅度,也不可能做到全国都是实现同样的增幅比例。有的地方经济发展速度快一些,可以根据地方的经济总量适当多增长一些,这是不可非议的。因为东西部,中西部,南北之间经济发展都有一些问题,中西部的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只有两千块,如果按照规定来执行,可能吃饭、生存都成问题,就更不必说是养老金了。因而地域之间差别,更需要认真理性对待,决不能不切实际地搞一刀切,这也需要有一个适应和协商的过程。今年国务院提交的预算报告中也明确提到,对企业职工特别是待遇偏低的和艰苦边远的企业退休人员要适当倾斜。这既是体现了保持社会分配公平,也体现了对地区和人员之间差异的不同分配方式。但是,国家发放养老金,应当是能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而每年不管增加多一点还是少一点,只要是养老金年年都在上涨,这是广大退休人员共同期盼的问题,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应该作出的努力目标之一。

  我国养老并轨机制正在全面实施,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同样要缴纳养老保险,已经建立了体现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障机制,也当属是破除等级观念、彰显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举。这样,“体制”卸掉了自我麻痹的铠甲,将去迎接更加清晰更为明亮的未来。而养老金增长幅度的调低,应是打破利益藩篱的重中之策,无论是出于哪方面的利益考虑,我们都能理性去对待。(林志干)

责任编辑: 李 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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