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街道“居民自治公约 倡导文明养犬”
发表时间: 2017-09-01 来源: 怀柔区文明办

  “所有养犬户外出溜犬必须栓链、带纸、带袋,养犬户必须带犬年审、年检卡、疫苗卡到物业公司登记,否则予以罚款100……”龙山街道兆龙居小区不光环境优美,而且烟头纸屑、宠物大小便在小区内也是看不到的。能有今天的好环境,与居民自治公约,倡导居民文明行为是分不开的。

  兆龙居小区自2009年采取居民公约制度上墙,并将文明养犬管理纳入小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制定了《龙湖新村社区居民养犬自治会》、《兆龙居养犬人保证书》等各项公约。社区业委会主任周玉山带领志愿者们每天在小区里巡视环境卫生情况,按制度管理小区,并且自己动手制作了如文明养犬、养狗栓链、带纸带袋等30多块宣传标语,在这个小区里每隔3、4米就会看到这样的提示牌,提醒着来往居民文明养犬、爱护环境,此举得到了小区所有居民的支持,几位老同志的举动,更是潜移默化中让居民逐渐养成了文明养犬的好习惯。

  据了解,龙山街道以点带面,在兆龙居文明养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拓宽层面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社区居、村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一是加强引导,成立养犬俱乐部。社区对辖区的养犬户进行登记,把他们组织起来成立了“养犬俱乐部”。定期进行培训和讲评,教育大家要爱护环境,俱乐部成为文明养犬交流的平台。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文明养犬氛围。在辖区内积极开展文明养犬知识讲座、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制作文明养犬温馨提示栏挂在楼道和小区公共场所内,以提醒养犬人士随时注意文明养犬,进行潜移默化地引导。三是建章立制,纳入《居民公约》。将文明养犬纳入《居民公约》内,进一步约束养犬人的文明行为,提升居民文明养犬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感。四是成立队伍,提升文明养犬意识。在辖区养犬户中成立文明养犬志愿者队伍,担当起社区环保的志愿服务,通过志愿服务建立并强化主人翁意识,自觉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营造优美整洁的社区环境,助力文明城区创建。

责任编辑: 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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