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评论】“米脂4.27故意杀人案”罪犯赵泽伟被执行死刑
发表时间: 2018-09-28 来源: 北京延庆文明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上午9点9分,“米脂4·27故意杀人案”罪犯赵泽伟被执行死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赵泽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赵泽伟因工作、生活不顺而心生怨恨,并迁怒无辜,蓄意报复曾经就读初中的在读学生,在公共场所持刀疯狂捅刺,致21名中学生死伤,其中,9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1人轻微伤,犯罪动机卑劣,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

  杀人偿命,理所应当。赵泽伟被执行死刑,9名学生的冤死,等来了法律的正义宣判。但是仅仅到此为止吗?我们仅仅停留在这起恶性案件本身吗?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还有很多,例如“校园霸凌”问题。

  赵泽伟因个人原因迁怒无辜,死有余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是赵泽伟为什么会如此仇视社会,迁怒无辜呢?仅仅是因为他的个人工作和生活不顺造成的吗?如此极端,如此惨烈,如此恶劣的刑事犯罪,就算是赵泽伟已经伏法枪毙啦,也应该值得我们深思一下,当初赵泽伟遭受“校园霸凌”,引发的心理扭曲,产生的对社会的仇视,甚至迁怒母校的师弟师妹,这样的惨剧如何才能真正避免呢?

  笔者注意到各个校园加强了安保防范的力度,仿佛只有要安保人员就万无一失。其实这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校园霸凌问题,是校园内部产生的,需要对症下药,看病抓方。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顾头不顾腚。

  这两天,温州瑞安市一位家长杀害女儿10岁同学的新闻一直紧紧牵动着大家的心。根据警察的最新通报,犯罪嫌疑人林某是隆山小学一个女孩的家长,因为被害的这个10岁男孩在学校弄伤了女儿眼睛而心生怨气,一气之下,跑到学校来复仇。有知情人说这个小女孩一直以来都很软弱,更是被这个被害的小男孩欺负了很久。父亲爱女心切,杀了欺负自己女儿的10岁男孩。我不知道诸位听了这样的事件做个感想。笔者觉得,可悲,可叹,可怜。

  可悲的是校园霸凌事件,需要用暴力解决。以暴制暴,冤冤相报,何其可悲。如果老师能提前介入,严肃批评教育欺负女孩的小男孩,甚至给以一定的惩戒,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同样,如果当初赵泽伟受到同学的欺凌,老师能主持正义,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或者赵泽伟也不会走上邪路。当然这些只是主观推测,主观臆断,我们都希望世上有后悔药,都希望时光能够倒流,到想从赵泽伟的悲剧人生中找寻到他为什么要迁怒无辜,要向自己的学弟学妹们下毒手。或许就算不是霸凌也会引发赵泽伟性格扭曲。但是我们还是愿意相信,人之初,性本善。

  可叹的是一个父亲,应该教给孩子的是如何做一个好人。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对于女儿的珍视,笔者深有感触。所以当那个父亲看到自己的女儿受到欺负,其愤怒的情绪笔者可以理解。但是我想说这个父亲好糊涂啊,孩子受伤可以找对方家长协商解决,何必非要将10岁的男孩杀死,这位父亲将面对法律的严惩,也必将丧失对女儿的陪伴。如何爱自己的女儿,关键是教她做一个好人。好人的底线是,我不欺负人,也不被人欺负。捍卫的自己的权益,有的是途径和手段,唯一不可取的就是以暴制暴,冤冤相报何时了。

  可怜的是中国教育,老师不敢管,学生不想听,家长偏听偏信。中国教育最可悲的地方就是无论老师对学生如何教育,受到惩罚的永远都是老师,学生没错,都是老师的错。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没有错,但是请把“戒尺”还给老师。惩戒教育是教育手段的一种,不要与体罚教育混为一谈。如今的教育总爱提素质教育,孩子受不了半点的委屈,半点的苦累,家庭作业都能成为舆论抓住不放的“小辫子”,老师哪敢打骂学生啊,就差将学生当祖宗供着。那么当校园霸凌事件发生,哪些欺凌别人的孩子,老师敢管吗?说重一点就走极端,要么“死给你看”,要么找家长为自己出气,老师沦为弱势群体,学生成为强权一代。家长的偏听偏信,新闻媒体的推波助澜,导致中国教育中的“管”字缺失,于是面对校园霸凌,老师除了说服教育,又能做什么呢?手中无“戒尺”,家长又不给老师“惩戒”教育的权力,校园的霸凌整治成本就会越来越高。老师等着督导、学导处理意见,学生拿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当挡箭牌,一场无休止的消耗战,就这样打成了持久战。(野草)

责任编辑: 秦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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