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广东、湖南等地先后推行医生多点执业政策,缓解当前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让患者就近得到高质量的诊疗。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受到公立医院抵制、医生缺少积极性、监管陷入盲区等因素影响,多点执业政策在基层遇冷,而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的医生“走穴”生意红火。(3月14日《半月谈》)
近年来,医生“走穴”一直是一个敏感话题。由“走穴”引发的医疗责任事故、医生收受“红包”等事件无不牵动公众神经。就如何规范医生“走穴”问题,国家卫计委于2015年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对医生申请多点执业作出了一些规范性的要求,也让诸多医生从公立医院中进一步获得“解放”。既可让医生在多点执业中获得更多的薪酬,也可以让普通的患者实现就近就医,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在公立医院人满为患“看病难”问题。
事实上,国家卫计委允许医生多点执业问题作出尝试性规范,既是对医生“走穴”的松绑,实现医生作为一个自由职业上的一种大胆探索,也是缓解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解决民营医院医疗技术力量薄弱的根本性问题。可以说,这对于全社会来说都是十分有益的事情,而事与愿违的是,公立医院却对医生多点执业不是很买单,诸多公立医院决不允许医生按《意见》相关规定“走穴”,对发现“走穴”的医生穿小鞋。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担心医生多点执业后,引发的医疗纠纷,影响了公立医院的声誉;另一方面是担心知名医生只看重经济利益,大多时间都到民营医院坐诊,导致本来就紧缺的医疗资源更为紧缺,因人才流失造成经济效益直接降低。
其实,医生“走穴”是一把双刃剑,好处在于可以最大限度服务患者,在好医生、名专家还不可能院院皆有的情况下,他们的走穴可以给患者需求带来最大的空白填补,更可以体现技术价值。不利的方面是有的医生“走穴”后,容易唯利是图,看中的仅是金钱和个人利益,难于在医疗技术上精益求精,而且多点执业往往导致个人精力不集中,容易发生医疗事故,滋生的医疗纠纷由谁来买单问题将变得更为复杂。这些问题,是公立医院最不愿意看到的,也是公立医院不情愿自己的医生出去“走穴”的一大原因。
“走穴”有市场需求,被医生和乘客视为“双赢”,凸现的是“生存逻辑”。事实上,无论是基于医生的天职,抑或是市场经济时代的供求逻辑,“哪里有需要,医生就流向哪里”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理想对接现实,仍须先挣脱诸多利益羁绊。纵然在新规则内,“医生自由‘走穴’,不需经原单位同意”,但院方定会通过排班、考勤等内部规章横加阻拦;另一方面,职务责任、个人权利难以切割划清,在编医生、合同制医生,角色身份繁杂,一股脑儿都拥向了医疗市场,这种鱼目混珠的问题似乎总缺个说法。“走穴”医生看病开错了药方,拿错了手术刀,引发了医疗事故,院方总不可能推脱责任说是“临时应聘医生”自己的事。因此,卫计委必须出台相关的法律制度,把这种责任明确下来后,避免患者、医生与医院等方面因利益纠葛而引发新的医患矛盾。
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提下,全面推进医疗制度改革刻不容缓。国家卫计委能出台制定新规,放开医师多点执业,绝非是个一个孤立的动作。在医疗资源十分紧张,医患关系日益突显的情况下,化堵为疏,让事实存在而又无章可循的“走穴”浮出水面是两全之策。但允许“走穴”,也须给“走穴”立铁规,实现责权利对等性,让医生“走穴”受到严格的制度约束,使之既合乎市场需求,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也有利于管理。说到底,唯有医院用人机制完全符合现代人才流动的规律,统一以合同制约束雇佣双方关系,避免因利益倾向而阻碍了医疗改革的进程,医生“走穴”才可获得更多的可行性。(林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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