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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公斤鱼苗游进大运河维护水生态
发表时间: 2023-04-14 来源: 北京城市副中心报

  “车来了,开始投放,咱们动作轻一些,别伤到鱼苗。”近日,在北运河通州段,一辆水产车满载着鱼苗停在岸边。工作人员拿出鱼网,将一只只活蹦乱跳的鱼苗装进塑料筐中,600余公斤的鱼苗陆续游进了大运河中。这是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开展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鲢、鳙鱼以浮游生物为食,能够有效抑制水体富营养化

  2022年,一村民在漷县镇榆林庄闸附近北运河水域进行非法捕捞,其非法捕捞的鱼全部为怀卵亲体,已造成水生生物生长发育受阻和繁殖终止,对资源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按照相关要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结合该案的作业类型、时段、时长、区域、当地渔业资源状况等因素,对该案造成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价值认定为7614元,通过生态补偿方式,购买600余公斤鱼苗,选择了气温适宜的季节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本次放流的鱼苗主要为鲢鱼、鳙鱼两种。“这两种鱼均属于我国的四大家鱼,以浮游生物为食,其他任何鱼类都难以与之比肩,能够有效抑制水体富营养化,起到改善水质的作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王富合介绍。

  城市副中心多河富水,经过近年来的整治与养护,河道景观面貌焕然一新,水质稳步回升,包括鱼类等在内的多种水生动物、生物开始回归或重现,水生态环境呈现利好趋势。来之不易的水生态环境,更需要多市民共同维护。

  “非法捕捞会导致水生生物生长发育受阻、繁殖终止,也会破坏水生生物栖息地。”区水务局河道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辉介绍,“增殖放养可以增加河道鱼类数量,涵养河道水环境,净化水质,维护河道水生态环境平衡。”

  近年来,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追偿方面,城市副中心坚持首善标准,打响“亮剑”执法品牌,2021年率先完成城市副中心首例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追偿磋商工作,2022年办理行刑衔接移送公安机关刑事追诉案件2件,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件,修复生态环境增殖放流鲢鳙鱼种1644公斤。今年,区农业农村局将严厉打击禁渔期违法捕捞行为和电鱼行为,持续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全力推进新形势下水生态文明建设。

责任编辑: 张斯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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